新东方网>西安新东方学校>高考>高考政策>正文

2019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19-08-27 13:45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3569 ,在陕招生代码:8056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由西安市鄠邑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个校区组成。鄠邑主校区坐落于“关中山水最佳处”唐代京城长安著名风景名胜——渼陂湖东畔,学校占地面积62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4.4万平方米。学校建有2.9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多万册,电子图书50万种。

  学校特色优势:1.科学合理的学科体系和专业结构。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构建起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轨道交通类、电气信息类、人文与经济管理类三大专业集群。2.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遵循“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实践为要、能力为重”的人才培养思路,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能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发挥专业特长,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具有良好社会声誉。3.独具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构建和完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三位一体的课程结构体系,强化实践教学,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4.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化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已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占比65%,基本形成了博硕士群。“双师型”教师占比30%。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120名。5.独特的实验实训基地。已建成“轨道交通综合实践基地”和“轨道交通信号连锁实训基地”为主的先进设备的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和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使学校成为轨道交通类为主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的服务定位,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着力培养“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着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邮编:710300;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甘家寨1号,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www.xjg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及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各学院和学校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高职扩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xjg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8888 89028188 88235888

  招生咨询QQ:8001981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尚未被录取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16日8∶00至25日24∶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考生于2019年8月26日至27日现场集中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并参加相关测试。

  第十二条 考核形式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采用笔试形式,有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可免考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测评。

  2、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19年 8 月30 日,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8月31 日至9月1日,持报到注册单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19年9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办法

项目名称

分值

标准

文化基础测试

100

语、数、外基础知识综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200

专业老师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测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考生均可享受2000元学校助学金)

专科专业

学费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车辆、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13000元/年

通信技术

12000元/年

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11000元/年

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

10000元/年

  备注: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学校的专项奖助贷减免政策。

  第八章 完善的资助及医保体系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大学生医保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政策,建立健全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和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成立了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勤工助学联合会”,在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奖助资格初审与监督、人才的招募,建档及培训、校内外兼职岗位的管理,关爱贫困学生与心理健康指导等,帮助每一名学子圆大学梦、圆成才梦、圆理想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学校奖助学金:500-2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2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新东方小程序

查课程、找校区、找老师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30209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课程推荐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05067667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2011-2019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