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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020-02-01 11:39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作者: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果断措施,赢得了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现正值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疾病传播风险增加,孩子及家长们的身体健康,时刻牵挂着我们的心。为了科学有效地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保障全体学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请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关注“西安市教育局”政务微信上推送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内容,了解传染病流行相关信息,学习健康防病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坚决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去,避免近距离接触流感样症状的患者;到商场、车站、机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要科学佩戴口罩,降低感染风险;不去武汉及其周边地区,尽量取消外出旅游、研学、探亲等出行计划。
三、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接触活畜活禽;食物必须生熟分开并煮熟煮透。
四、注意个人卫生及防护,勤洗手,提高室内开窗通风频率;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使用后的纸巾、口罩应包裹密闭后丢弃在有害垃圾箱内。
五、要保证睡眠充足,营养合理,生活有规律,注意保暖,适度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
六、由湖北等地回西安市的学生或家长,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自觉居家医学观察两周(14天),并主动向学校及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情况。(您可拨打24小时咨询电话:029-87448052、89820896获得相关服务)。观察期间要佩戴口罩,不与外人接触,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七、要随时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初期主要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若出现相关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疫区流动史或病例接触史,绝不可贻误病情。
八、寒假期间,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和课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和培训活动,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参加学校及课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九、正确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认识到该传染病可防可控,要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十、在自觉养成并长期坚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的同时,争做卫生健康文明的传播者,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为早日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作出我们的贡献。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携起手来,共同防控,全力保护孩子们和家长朋友的身体健康。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恭祝大家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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